“淑女屋”被告商標侵權 商標保護再引關注
“淑女屋”——這個來自深圳的知名品牌,因為公主般的服裝風格而贏得了年輕女孩的喜愛。近日,湖北的一位李先生卻把“淑女屋”告上了法庭。李先生說,此“淑女屋”侵犯了他的“淑女屋”。
昨天早上,這場知識產權官司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同時成為被告的,還有“淑女屋”在杭州的銷售商——杭州利星名品百貨廣場公司(下簡稱利星百貨)。
要求賠償183萬元
原告方李先生介紹,他是注冊商標“淑女屋”的商標權人。該商標由陳先生于2007年7月注冊,去年5月份轉讓給了他。此“淑女屋”核定為鞋、嬰兒全套衣及運動鞋類使用。
而近期,原告在杭州、武漢等城市均發(fā)現了被告一——深圳市淑女屋時裝股份有限公司(下簡稱深圳淑女屋公司)在其專賣店、相關賣場等營業(yè)場所大量銷售標注“淑女屋”商標的鞋類產品,他對這些行為都進行了公證證據保全。李先生表示,被告未經許可生產和銷售帶有“淑女屋”商標的鞋類商品,已經侵犯了他的商標專用權。
為此,李先生的要求是,被告停止侵權,除在杭州、深圳等地媒體上發(fā)表道歉聲明外,還要賠償經濟損失180萬元和合理調查費用3萬元,共計183萬元。
被告稱原告是惡意搶注
在深圳淑女屋公司看來,原告的注冊商標“淑女屋”是惡意搶注并惡意轉讓獲得,目的就是將注冊商標作為索賠工具使用。
被告一表示,他們公司經過近20年的發(fā)展,“淑女屋”服裝已在全國名氣不小,全國有超過600家的銷售終端,更是在廣東省取得過不少榮譽。而原告在去年5月從注冊人陳先生那受讓取得“淑女屋”商標后,未進行過任何生產或銷售“淑女屋”商標的鞋、嬰兒全套衣、運動鞋等商品。相反,在去年6月份,原告甚至提出過要把他手上的“淑女屋”商標轉讓給深圳淑女屋公司,要價高昂遭到了拒絕。
“我們的‘淑女屋’商標由圖形和經過加工的美術字組成,而原告的‘淑女屋’僅為普通的漢字,兩者具有顯著區(qū)別?!北桓嬉坏拇砣苏J為,原告才是“搭便車”、“傍品牌”,惡意搶注、受讓牟利。
利星百貨作了簡單的答辯,他們表示沒有侵犯原告的商標專用權?!笆缗荨痹诶前儇浽O立專柜,提供過“淑女屋”商標注冊證,并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不法行為。
孰是孰非,需要等法院進一步審理作出的判決。
名企遭遇傍品牌已不算新鮮了,甚至出現了不少專門做商標注冊轉讓的公司,專門瞄準知名品牌的漏洞進行搶注和轉讓。這些商標,購買者還不少,以中小企業(yè)為主,這些企業(yè)沒有品牌或品牌出不了名,希望借品牌的光。他們往往不懂得也沒有精力去研究商標注冊,愿意花錢買一個現成的。針對中小企業(yè)的需求,也就誕生了這樣的行業(yè),專門研究、設計和轉讓與知名品牌類似的商標,被社會稱為“商標注冊流氓”。
有專業(yè)人士認為,商標已經成為企業(yè)爭奪市場的一把有利武器,已逐步上升為企業(yè)的核心知識產權,一但被他人搶注將面臨非常嚴重的局面。一種情況是為了惡性競爭,打擊商業(yè)對手,另外一種情況就是為了收效,要求商家高價買回。但是根據在先申請這一原則,企業(yè)在發(fā)展的過程中應加強對商標的保護措施和完善體系。